120年「大澳傳承」攝影比賽
得獎公布
感謝大家支持120年「大澳傳承」攝影比賽,我們很高興收到超過 1,000 份的參賽作品。經過評審後,兩個主題 – 大澳文物酒店10周年與120年大澳傳承的得獎者已順利誕生。恭喜所有得獎者,我們將以電郵形式聯絡得獎者有關領獎詳情!
比賽詳情
透過鏡頭捕捉大澳的風貌
大澳文物酒店於2022年踏入10周年,而被評為二級歷史建築的舊大澳警署亦同時年踏入120周年,酒店一直積極矢志保存大澳的文化遺產,促進社區發展及生態旅遊。回望過去10年的里程碑,我們更堅定於未來繼續為社區帶來正面影響,積極推廣大澳。
我們期望,這項攝影比賽的參賽者可以藉著鏡頭拍攝大澳文物酒店及大澳漁村的相片,捕捉大澳的神髓,並且向親友分享大澳特色建築、文化傳承、社區連繫、產業和大自然等範疇的可持續發展理念,進一步向社區推廣「大澳傳承」的願景。
參賽主題組別
大澳文物酒店10周年
大澳文物酒店由二級歷史建築的舊大澳警署活化而成,一磚一瓦均保留1902年的風貌,以「持續性」的概念,保留原有的外觀及文物價值;同時成為香港首間獲得UNESCO獎項的酒店
120年大澳傳承
大澳漁村的社區、歷史、建築,以及人民的純樸生活,承先啟後,延續珍貴的文化、傳統及產業
參賽資格
必須年滿18歲及持有有效的香港身份證
獎品
「大澳文物酒店10周年」及「120年大澳傳承」分別設有10個最佳照片獎(兩組合共20個獎項),每位得獎者可獲得大澳文物酒店「體驗大澳極致之旅」客房住宿1晚,得獎作品更會於公開展覽中展出。
「體驗大澳極致之旅」住宿計劃禮遇包括:
- 雙人酒店客房住宿一晚
- 來回專車接送服務(由香港所在地區直達大澳)
- 乘坐小艇往返大澳文物酒店及漁村#
- Tai O Lookout精選雙人早餐及雙人晚餐連餐酒一枝
- 每房可獲酒店紀念品套裝一份^
#此住宿計劃之小艇服務為入住當天下午3時及4時由漁村開出至酒店,以及翌日下午1 時由酒店開出返回漁村,並須視乎天氣情況而定
^數量有限,送完即止
徵件日期
2022年6月11日至2022年8月31日 23:59:59止(香港時間)
公布日期
2022年9月23日
評審標準
- 創意
- 攝影構圖
- 攝影技巧
- 主題表達
評審介紹
由香港歷史文物保育建設、發展局文物保育專員辦事處及大澳社區代表組成共5人之評審團。
- 黃永光先生 – SBS、JP、香港歷史文物保育建設董事
- 黃敏華女士 – 香港歷史文物保育建設董事
- 余漢坤先生 – MH、JP、離島區議會主席
- 何紹基先生 – 大澳鄉事委員會主席
- 黃志泉先生 – 大澳文化協會主席
比賽條款
參賽者一經遞交報名表予香港歷史文物保育建設(下文稱「主辦機構」),即表示參賽者已閱讀、接受及同意遵守本比賽的有關規則和條款,包括本條款、提交作品安排、作品規格要求及報名流程、以及主辦機構將不時修改,包括比賽期間公佈的規則及條款(統稱「規則」)。
1. 參賽原創作品必須於大澳內拍攝。
2. 以不良手法攝影(如破壞建築、餌誘、捕捉動物等),如有發現,一律被取消資格。
3. 所有作品一經接收,概不發還,並不可再作修改。
4. 所有主辦機構之工作人員、評審團成員及其直系親屬均不得參加本比賽。
作品規格:
1. 參賽作品須為數碼檔案,並以JPEG或TIFF數碼檔提交。
2. 每作品檔案大小須為10MB或以下,至少1600個像素寬(水平相片),或1600個像素高(垂直相片) 。
3. 參賽作品只接受少量調整光暗、對比度或色彩飽和度及相片裁剪,其他數位修圖手段,包括電腦合成或消減圖上任何物件及改變色彩,均不為接納。
4. 本比賽不接受含有任何浮水印及簽名檔的參賽作品。
5. 參賽作品一經入圍,參賽者必須提交作品的高畫質原數碼影像檔案( JPEG或TIFF )或拍攝手機內的原始作品檔案,以及未曾修改的EXIF資料^^。如未能提交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資格。
^^ EXIF是Exchangeable image file format簡稱,記錄數位相片的拍攝資料,如相機型號、光圈和快門等等,附加於JPEG、TIFF等檔案中。如使用Windows作業系統,只需用滑鼠右鍵點相片,選內容查看詳細資訊。如使用Mac,可以預覽程式開啟相片,按”Command+I”檢視資訊。
參賽作品之知識產權:
1. 所有參賽作品必須是參賽者的原作照片,參賽前不曾出售、出版或參與任何其他攝影比賽
2. 參賽者同意,並須促使成員同意轉讓參賽作品之所有知識產權的擁有權予主辦機構。主辦機構可複製、使用、修飾、展示、刊登及發放所提交的作品或於任何媒體、場合作為(但不限於)宣傳或教育之用,不另致酬或另行通知
3. 參賽者聲明及承諾其及其成員為參賽作品的唯一版權擁有人,並據參賽者所知沒有任何第三方會對該參賽作品有任何投訴或申索
4. 參賽者聲明所有作品遵守相關版權法,並不會:
a. 抵觸或違反適用法律或規則,或涉及、觸犯或違反適用法律或規則的元素,包括不限於犯罪、淫褻、不雅、誹謗、恐嚇、色情、騷擾、致他人有憎恨或不安的;
b. 侵犯或違反任何知識産權,包括但不限於由第三方持有的版權、專利權、商標、商號、商業秘密或其他財產權,不論你對該些產權是否知情;
c. 包含任何第三方的機密資料;
d. 包含未經個別人士或團體事先同意而拍攝的照片或短片;
e. 載有病毒、受感染檔案或其他有可能導致他人電腦受破壞的資料;
f. 宣傳或兜售資金或商品售賣或服務。
5. 如參賽作品侵犯版權或其他相關罪行包括但不限於遞交借用、轉載、複製及假冒的參賽作品等,其參賽資格將被取消。有關參賽者須自行承擔法律責任,任何法律糾紛一概與主辦機構無關。
6. 若主辦機構因任何聲稱存在於參賽作品的權利或對其該等權利之侵犯,或因任何參賽者提交的資料,需面對任何基於合約法、侵權法或其他的申索,或接受任何主管當局調查,參賽者有責任致使主辦機構免於任何因此而引起的申索及調查,並將完全彌償主辦機構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損失及損害、利潤損失、名譽損失及/或其他隨之發生的損失及損害等,更需賠償其導致主辦機構面對該申索及調查的一切開支、費用及額外損失及損害。
個人資料:
1. 參賽者同意主辦機構公布其姓名,並授權主辦機構蒐集、處理及使用其個人資料作是次比賽聯絡、宣傳及推廣之用(如核對參加者參加本活動及得獎資格、核對領獎人身份、宣布得獎名單、聯絡得獎者等)。除以上用途外,所有資料絶對保密。
2.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18及22條以及附表1第6項原則的規定,參賽者有權查閱及改正有關個人資料。
取消資格:
對有下述情況的申請或參賽者,主辦機構及承辦機構保留其獨有及絕對酌情權以取消其參賽資格或拒絕接受其報名申請:
a. 在報名或比賽中提供不正確或不完整的個人資料;
b. 違反比賽規則;
c. 參與任何違法或其他不當行為;或
d. 主辦機構合理地相信該人士已違反任何上述情況。
其他事項:
主辦單位有權解釋、修改及補充本比賽規則和條款而無須另行通知。主辦機構保留對本比賽任何爭議的最終決定權。
比賽結果以評審團及主辦機構的決定為準,參賽者不得異議,比賽亦不設上訴機制。本比賽文件的所有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義,一概以英文版本為準。